共康中学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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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1日

共康中学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根据中纪委、组织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和中纪委精神,为保证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特提出以下规定:

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重大工作决策民主化。

三、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党政干部要深入联系一个年级组、教研组。

四、严格遵守上级党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不以权谋私。

五、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共康中学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