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康中学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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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4日

共康中学关于“三重一大”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党政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有序、高效的推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基本建设的全面发展,依照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       “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属于重大事项决策范围

1、  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与党和国家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

2、  制定和修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的工作计划。

3、  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及校内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与变更。

4、  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5、  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荣誉称号的授予与表彰奖励事项。

6、  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学生的军训、考察等活动。

7、  因公出国访问及涉外校级交流。

8、  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  .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0、            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    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

2、    后备干部培养、推荐、选拔。

3、    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等成员的任免。

4、    其它重要干部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校园规划和重大基建项目。

2、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大额经费的支出安排。

3、国内外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

4、其它重要事项的安排。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有些事项需经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决策。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学校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

1、            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会人员共同商议确定。

2、            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与会人员要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学生意见,充分酝酿,再召开会议讨论。

3、            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学校重大问题在校务会议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该议题自动返回决策程序。

4、            需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应在校务会议决策之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校务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集体决策议决事项,通常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六)校务公开。对校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在学校各层面公开。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教育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l、违反学校三重一大制度,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3、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上海市共康中学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