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共康中学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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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6日

(一)机制: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学校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1)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党风廉政建设细则,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2)领导干部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3)党员要争做履行岗位职责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宣传教育的表率、民主监督的表率。

 

(二)内容:

1、抓教育。学校党政负责人要应经常了解、掌握学校的党风廉政状况,针对分管范围的工作实际,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的基本制度和工作网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2、抓制约。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颁布的《校长负责制》及配套文件,执行干部在任、离任审计制、教代会制度,使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抓查纠。每年结合学期工作总结和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及时查处违规违纪案件,重大问题报告教育党工委和纪检部门。

 

4、抓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同学校全年的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的评价、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条件。

 

(三)要求:

 

1、在思想上、政治上,党员干部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依法办学、文明办学、勤俭办学、民主办学、科学办学,积极创建廉洁和谐校园。要牢记服务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带头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不搞特殊化,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在议事上、决策上,党员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单位要建立健全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规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在财务上、纪律上,党员干部要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1)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操作,坚持任人唯贤,择优录取。(2)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体现阳光招生,按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3)要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预算外的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准设立“小金库”或帐外帐。(4)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涉及出国(境)或出差离沪须提前履行报批手续,说明经费来源。并安排好工作,自觉执行外出纪律确保安全。(5)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权投机取巧,谋取名利。(6)涉及论文评审、成果鉴定和职称评审要严格按照章程方案标准规范操作,杜绝徇私舞弊。

 

4、在廉洁上,在自律上,(1)党员干部要注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等谋取私利。(2)学校领导对组织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并按程序反馈。(3)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应按规定拒收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因各种原因难以拒收的,应按规定上交登记,统一处理。(4)党员干部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生日、乔迁、子女求学等事由,超常规操办收受馈赠。(5)党员干部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和守则,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违反规定从事兼职取酬。